广东好车
首页
好车供应
车辆展销
供应信息
好车求购
服务大厅
合作招商
出口合作
整备合作
物流合作
出口动态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渠道网点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
联系信息
公司资质
招聘信息
搜索
登录
|
注册
|
语言
English
中文
首页
好车供应
车辆展销
供应信息
好车求购
服务大厅
出口咨询
物流服务
金融服务
整备服务
检测服务
溯源服务
合作招商
出口合作
整备合作
物流合作
出口动态
出口动态
好车微刊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渠道网点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
联系信息
公司资质
招聘信息
首页
新闻中心
正文
商务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9月1日起施行
来源:商务部 2020/8/3
浏览量
64
次
收藏量
0
次
我要收藏
0
返回新闻中心
返回新闻中心
共收到
0
条评论
发布评论
相关新闻
商务部:鼓励将老旧汽车换为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10小时前
厦门加快释放二手车出口潜能!二手车出口 实行“一批一证”管理
1天前
广东:到2027年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80万辆左右 二手车年交易量超400万辆
4天前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发布,多项涉及汽车
4天前
《北京市促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方案》发布,官方解读来了!
1周前